(一)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3、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行驶证;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者凭证; 7、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8、《无锡市二手车交易登记表》; 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10、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1、属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营运车辆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12、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二)办理程序: 1、凭《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到四号楼上网核查交通违法行为,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并提交车辆由查验民警查验; 2、到一号楼4—9号窗登记受理; 3、到一号楼10号窗电脑选取号牌号码; 4、到三号楼l楼综合收费处交纳规费; 5、到一号楼14号窗领取号牌; 6、到马路对面金城机动车服务中心安装号牌,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三)工作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 大型车(黄牌)过户+换牌 95元/辆 小型车(蓝牌)过户+换牌 115元/辆 临时行驶车号牌 5元/张
广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
(一)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需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5、机动车档案、机动车登记证书; 6、行政事业单位的客车应提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证明; 7、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二)办理程序: 1、凭《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到广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并提交车辆由查验民警查验; 2、到7号窗登记受理,审核档案材料; 3、到9号窗电脑选号牌; 4、到22—23号窗交纳规费; 5、到11—12号窗领取号牌。按规定安装号牌,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
(三)工作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 大型车(黄牌) 95元/辆 小型车(蓝牌) 115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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