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交通分析
2009年7月4日至7月10日,本周不含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11起,致8人死亡,6人受伤。与上周事故相比事故数、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20%。本周所发生的11起事故有以下特点:
现场 原始现场7起;变动3起;驾车逃逸1起。
事故形态 侧面相撞发生4起、死亡3人;尾随相撞3起、死亡3人;刮撞行人发生3起、死亡2人;正面相撞发生1起。
事故发生的道路 省道发生4起、死亡4人;市道发生3起、死亡2人;县乡道路发生3起、死亡1人;高速发生1起、死亡1人。
事故发生的时间 本周交通事故多发生于3-4、9-12、20-21时,共发生8起、致6人死亡,分别占本周事故总数的72.73%、75%。
交通事故初查原因 本周事故主要是机动车违法行为引发事故,共发生7起、死亡5人,分别占本周事故总数的63.64%、62.50%。其中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1起;其他影响安全行为6起、死亡5人。
2009年7月10日
案 例
1、2009年6月10日22时35分许,李××醉酒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3mg乙醇/ml血液)驾驶号牌号码为苏BN25××轿车,从泰山路机场高架匝道驶入设有禁止二轮摩托车驶入的机场高架,由北向南行驶至入口处南20米处,遇周××持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车尾悬挂重叠的苏EQW4××二轮摩托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后座乘坐其妻尤××在前方同车道同方向行驶,结果发生轿车车头追尾撞击二轮摩托车车尾,造成两车损坏,周××、尤××受伤,尤××经送医院抢救死亡。李××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周××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该起事故告诉我们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前一定不能饮酒,不然是害人害已,驾驶二轮摩托车要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按照行车规定,不能驶入高架道路行驶。
2、2009年6月14日19时30分,家住本市锡山区东亭镇星海新村20号402室的戴××(男,33岁),驾驶悬挂伪造南N59048军车号牌的轿车,在惠山区金惠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西侧路段,撞击未经许可在前方路口清理路面的身着反光背心、头戴安全帽的吕××,致吕××跌地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事发后戴××驾车逃逸,于次日上午到惠山大队投案。此事故戴××负主要责任;吕××负次要责任。
该事故告诫我们: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停车及时报警,切不可逃逸,否则不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将受到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