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交通分析
2009年7月11日至7月17日,本周不含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5起,致6人死亡,6人受伤。与上周事故相比事故数下降54.55%、死亡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持平。本周所发生的5起事故有以下特点:
现场 原始现场4起;变动1起。
事故形态 尾随相撞2起、死亡3人;正面相撞发生2起、死亡2人;侧面相撞发生1起、死亡1人。
事故发生的道路 省道发生2起、死亡2人;市道发生1起、死亡1人;县乡道路发生1起、死亡2人;高速发生1起、死亡1人。
事故发生的时间 本周交通事故分别发生在9-10时发生2起、致3人死亡;13-14、13-15、20-21时各发生1起、致1人死亡。
交通事故初查原因 本周事故均为机动车违法行为引发事故。其中变更车道引发事故1起、死亡2人;其他影响安全行为4起、死亡4人。
2009年7月17日
案 例
1、2009年6月13日8时20分许,马××驾驶号牌号码为苏BWA1××轿车在道路中心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间设有绿化隔离设施的菱湖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安花苑小区西大门人行横道处,遇孟××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人行横道上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结果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孟××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马××、孟××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该起事故告诉我们: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要下车推行,驾驶机动车途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慢行,注意路面情况。
2、2009年6月10日17时40分,卞××(男,46岁),未戴安全头盔,持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的、挪用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后乘坐未戴安全头盔的单位同事刘××(男,37岁),在马山梅梁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没有闪光警告信号的雪云路口时,遇高××(男,32岁)驾驶轿车在雪云路由北向南行驶,发生相撞,致卞××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卞××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卞××未戴安全头盔,持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的二轮摩托车,行经交叉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负主要责任;高××负次要责任。
此事故告诫我科:驾驶证有效期结束应立即到车管所办理换发驾驶证手续;驾驶的机动车一定要依法登记,上好牌照后方可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