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发生车祸5人死亡,兰州蓝天驾校被判赔偿,兰州第三客运公司也承担一定责任 商报讯蓝天驾校教练车满载学员去青海考驾照,途中发生车祸导致车内5人全部遇难。昨日这起交通事故经历了三年纠纷后一审宣判,四受害家属获赔近100万,兰州蓝天驾校被判承担主力赔偿,兰州公交集团第三客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客运公司)也被判承担相应赔偿。 惨烈车祸巨额索赔 原本满载学员的希望赴西宁赶考,教练车却在途中与一辆18路公交车相撞,车内2名教练、3名学员瞬间失去了生命,这是2007年12月13日发生在兰州市南滨河路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七里河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显示,教练车逆车道行驶,对事故发生承担全部责任,当事的18路公交车司机没有责任。为此,兰州蓝天驾校给遇难者的家属每家支付了2万元丧葬费。死者家属认为,第三客运公司当事的18路公交车在事故发生时有超速嫌疑,也应该承担赔偿。2009年,5受害人家属将兰州蓝天驾校法人汪某、第三客运公司、18路公交车司机陈某一起告上七里河区法院,共计索赔120万元。 员工告公司到底该咋告 在这起事故中,有2名死者身份比较特殊,他们都是兰州蓝天驾校的教练。这2人的死亡到底是按人身损害赔偿,还是通过确认劳动关系按工伤赔偿引起了法庭争议。 在法庭审理中,教练何某的家属和被告达成赔偿协议,另一名教练刘某家属状告兰州蓝天驾校案撤诉后,通过劳动仲裁,和兰州蓝天驾校确认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索赔,目前这一程序还在进行,对于第三客运公司的诉讼刘某家属依然坚持。 判赔近百万公交也担责 昨日,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兰州蓝天驾校送学员考试未尽到安全义务,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该公司法人代表汪某则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客运公司因车辆带病上路造成事故发生也应承担一定责任,赔偿4名原告各3万元。虽然第三客运公司认为肇事者是司机刘某,但第三客运公司本身存在安全问题,所以这笔钱依然得赔。 记者了解到,法院判赔医生马某的家属27万,银行职员丁某的家属30余万,大学生王某的家属由于涉及抚养判赔40余万。三学员判赔的赔偿金,除第三客运公司赔偿的各3万元外,剩余部分将由兰州蓝天驾校承担赔偿,汪某连带赔偿。该案是否有当事方上诉,目前还不确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