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令),推出了放宽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简化摩托车驾驶证申领程序、增加被注销驾驶证恢复措施、延长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期限等十项便民措施,进一步方便服务群众。 一、允许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申领驾驶证;
二、允许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申请驾驶证;
三、允许有听力障碍但佩带助听设备后听力符合规定的人员申请驾驶证;
四、取消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间隔时间限制;
五、允许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六、增加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措施;
七、延长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期限;
八、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
九、扩大允许代办驾驶证业务范围;
十、减少交通违法记分项目、扩大警告教育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