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无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近期对“电子警察”的处理作出了一些调整,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具体处理情况的变动如下:
超速50%以上的“电子警察”只能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交巡警大队处理;本地车异地高速公路上的“电子警察”只能到各交巡警高速公路大队处理。除上述两种情形只能到指定大队处理以外,其余情形都可到市区各交巡警大队和车管所处理。由于车站地区“电子警察”的存储方式不同,所以接受处理前要查阅违法资料的请到车站派出所,无需查阅的,也可以到各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理。
另外,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如前往车管所办理有关业务,请提前查询本人及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情况,并到相应大队处理完毕,以免影响相关业务的办理。 (责任编辑:admin) |